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浙江将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0-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自2020年11月10日起,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凡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短短几年间,“我扫你,还是你扫我”很大程度地改变了人们以往的收付款习惯。这种社会现象是好还是坏?你是否经历过手机没电或损坏,使用现金付款被拒收的情况?您是否遇到过商家称:“我们店不收现金,扫码方便些?”针对各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只接受电子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这种行为在浙江将被集中整治。

本次专项行动以“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为总目标,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支付工具的运用,保障社会公众享有支付方式的选择权。通过“强宣传、促联动、细排查、罚典型、提服务”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各社会主体现金收付行为,强化社会各界对人民币法定地位的意识,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服务水平。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郑重提示:如果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请保全证据,有效维权。省内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电话:0571-1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