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公告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425日下午在萧山农商银行总部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已于会议召开20日前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股东(受权代理人),并在本行网站公告。实际到会股东(受权代理人)122名,所持表决权合计2585133108票,占总有效表决权95.85%(萧山农商银行总股本额为2,724,240,867元,因4家法人股东质押及54位逾期贷款借款人及逾期贷款担保人,共计27,282,887万股限制表决权,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为2,696,957,980票),符合大会召开条件。会议全程由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丁冬和曾志坤律师见证。

一、会议审议并鼓掌通过了以下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附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附:2023年度“两会一层”履职评价报告)、《2023年度经营报告(摘要)》(附:2023年度经营报告)、《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和交易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的报告》。

二、经大会投票表决,形成如下有效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阶段性报告及调整主要业务目标的议案》;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清算账户使用授权书担保报告的议案》;

7. 选举陈全水、金纯青为萧山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