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按照监管要求,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高度重视,及时对2023年度接受的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2023年本行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件,1件为重复件,2件为无效投诉件,在行内均已及时妥善处理,投诉解决率100%。
(一)按投诉渠道分类:本年度受理的投诉件4件为本行受理上级部门转办类投诉。
(二)按业务领域分类:均为贷款业务类。
(三)按投诉性质分类: 均为沟通性投诉。
二、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本行收到的投诉件均为个人贷款业务类投诉。1件为五级分类下调引起担保人投诉。借款人因利息逾期,贷款分类调入关注类,调整时也及时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告知,但后期担保人(投诉人)在他行贷款受影响而发生投诉事件。后经相关政策的讲解,其本人也表示认可,同意与本行一起尽快让借款人归还该笔贷款,也同意撤销对该异议的投诉。1件为催收不良贷款引起投诉。本行不良贷款户因无法联系,支行在催收过程无法确认现居住地置,将债务催收函张贴在村口引起投诉,与投诉人沟通后表示愿意与本行面谈协商处置。另2件为同一事件的重复投诉件,为不良贷款的共同还款人账户被冻结引起投诉。投诉人系借款人的前妻,贷款发放时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因贷款逾期被本行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明确投诉人负有还款责任。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投诉人名下商业理财险及市民卡的余额,投诉人因上述二项被冻结无法使用资金而进行投诉。本行通过电话、面谈、领导接访等方式与其沟通,并建议其向法院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本行也积极配合法院就其市民卡解冻及相关生活费用的保留,并签订日后还款协议,投诉人对本行相关措施表示满意。本行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了无效投诉,并获通过。
根据2023年度收到投诉案件,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但消费者对政策理解和理念的偏差,需要我行一线人员主动沟通,讲清政策,充分提示风险。
二是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下沉,客户群体的多样化,在贷后做好催收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外部执法部门的沟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考虑当事人的诉求。
三是消费者信息需及时收集更新。业务经办人员需提醒消费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本行,同时业务人员需及时收集消费者更新信息,并在系统档案中予以更新。
三、下阶段举措
针对2023本行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反映的问题,本行将提升服务,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消费者保护的主体责任,秉承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视投诉所揭示的问题,改进提升服务,补足短板,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本行将采取下列措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系统建设是一项网格化工程,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公示处理流程和联系方式,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建立投诉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避免矛盾升级。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诉数据统计分析。
掌握准确完整的投诉数据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必要基础,透过对有效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充分发挥其指向性、预测性作用,准确把握当前主要矛盾及潜在风险隐患,实现对问题的精准性解决和前瞻性介入。本行将提高对投诉数据分析的重视程度,密切跟踪消费者投诉情况,针对集中投诉事项、重复投诉事项等情况持续监测,深入分析原因,准确查找短板,认真督导各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在投诉问题集中的业务类问题方面,加大对业务办理人员的合规、合法相关知识的培训,从源头上杜绝因业务办理不规范造成损害客户利益现象发生。
(三)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
本行将持续加强员工的教育工作,增强员工工作的责任心,持续开展服务和业务培训,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充分发挥案例的作用,提升投诉处理能力,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和满意率。
(四)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本行将继续积极通过网点现场宣传、网格化走访、定点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客户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升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和正确区分对待相关事件的处理能力。
(五)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本行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用“和合”理念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培育和气、和谐、和美的金融生态,打造“和合金融”消保宣传品牌,积极接受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会
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