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公告

关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27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3月26日下午在萧山蓝天宾馆召开。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已于会议召开20日前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股东(受托代理人),并在本行网站公告。实际到会股东(受托代理人)116名,所持表决权合计 2,042,203,998票,占总有效表决权95.35 %(萧山农商银行总股本额为2,251,440,112元,因15家法人股东持有的109,754,556股股权质押,限制表决权,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为2,141,685,556票),符合大会召开条件。会议全程由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的李艳红和丁冬律师见证。

会议审议并鼓掌通过了萧山农商银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经营年报审计报告(2018年度经营报告)》《2018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经投票表决,形成有效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章程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3个制度的议案》。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