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公告
萧山农商银行关于境外客户银行账户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尊敬的境外客户:
根据《浙江省银行账户自律公约第10号——境外人员银行账户服务》有关规定,萧山农商银行为境外客户提供银行账户服务,现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境外客户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公民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境外人员。
二、提供资料
(一)境外客户申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居民居住证;3.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4.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护照;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境外人员申请开户时,应当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关系证明文件,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或者能出具境内留学等相关辅助证明文件的除外。
(三)境外客户需提升账户非柜面额度时,应提供学生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境内就业就读证明材料,境内收入、房产等资产证明。
三、开户流程
(一)至网点开户: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咨询大堂经理填单(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及综合服务申请书、个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等)→柜台/智能机具办理。
(二)线上预约取号渠道:
1.丰收互联首页搜索“网点取号”。
2.微信小程序“浙江农信微服务”首页下方“更多网点”。
四、税收居民身份认定
境外客户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应当签署《个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识别为中国税收居民的,还应提供下列由中国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1.税务部门向个人出具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证明材料,如护照记载的出入境记录等;
3.港澳居民居住证;
4.台湾居民居住证;
5.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6.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五、开户资费标准
免收首开卡工本费、年费。
温馨提示:客户需对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对前述行为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
总行服务监督电话:0571-8273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