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公告
关于发行2017年第五期个人大额存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17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17年8月18日至12月31日发行2017年第五期个人大额存单,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产品简介
本期发售人民币固定利率个人大额存单,包括2年、3年三个子产品。各期限产品的购买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二、产品要素
产品编码 | ZJNXCD802201724004 | ZJNXCD802201736004 |
产品名称 | 萧山农商银行2017年 第五期个人大额存单2Y | 萧山农商银行2017年 第五期个人大额存单3Y |
存单期限 | 2年 | 3年 |
发行利率 | 3.045% | 3.9875% |
发行规模 | 2千万元 | 5亿元 |
认购期 | 2017年8月18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 |
发行对象 | 个人 | |
发行渠道 | 网点柜面 | |
币种 |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 |
认购起点金额 | 20万元 | |
最小递增金额 | 10000元 |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
利息计算方式 | 到期兑付利息=年利率/365 × 认购金额 × 实际持有天数 实际持有天数包含认购日当日,但不含到期日当日 |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
兑付日 | 对年对月对日 | |
提前支取条款 | 允许部分/全额支取,支取后余额不得低于起点金额 提前支取按协议书提前支取靠档利率靠档计息 | |
附属条款 | 不得转让 | |
税款 | 如国家征收利息税,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度执行 |
三、认购
本期产品采用电子化存单,认购人须凭本行磁条借记卡(单卡户)或IC借记卡,在我行网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填写《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协议书》办理认购。认购人通过网点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购买的,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
认购人委托他人代理认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认购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认购人借记卡,在我行网点代理认购办理认购手续。代理人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视同认购人已全部知晓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及协议书全部条款。
四、提前支取
认购人可在存单未到期前,办理部分/全额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留存的余额不能低于最低认购金额。大额存单账户被司法冻结时,不能提前支取。
认购人提前支取大额存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认购时的关联借记卡,代理办理还应同时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五、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我行自动将本息资金转入认购时的关联借记卡账户内,但因被司法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
六、利息收益说明
本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认购人认购之日计息。如认购人持有到期,我行将按产品利率兑付本息。如认购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按协议书提前支取靠档利率靠档计息。
七、查询
认购人可在我行柜面对本人名下的大额存单进行查询。
2017年8月17日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